一、农事习俗
春 立春日正时,先放鞭炮,于门口燃春柴(带叶樟枝),并引入室内燎烧,又称“工春“,认为可助阳气,除阴湿,为古代柴火祭祀遗俗。是日,以青菜作春饼,称“茹春”;妇女吃萝卜,称“咬春”,以为可消春困。清代尚有知县率众迎泥塑春牛、芒神入城仪式,民国初消失。 二月二 为中和节。时近惊蛰,天气转暖,春耕在即,民谚称:“过了二月二,百样种子好落地”。临海城关菜农彻夜悬灯,谓之“菜灯”。农村食火煨粽,认为可助阳气,长年不怕淋雨。温岭一带食年糕以贺,谚称:“二月二,龙抬头,家家户户咬糕头”。旧时,妇女忌动针线,以为伤龙目。 四月八日 民间以是日为牛生日。耕牛息耕,以乌饭叶渍水浴牛,并以鸡蛋、黄酒、糯米饭等喂牛,有备耕之意。农家以乌饭汁作饭,或制乌饭麻糍。又有以赤豆或豇豆等和米作饭,称“苍蝇饭”。 开秧门 四月,择满日选秧,香烛祈神,称“开秧门”。插秧结束,称“关秧门”,又称“了田”,包扁食(又称羹)以为庆,称“了田羹”。 酬神保丰 庄稼将熟,备福礼至田头祭田公田婆。今少数农家尚存此俗。临海市大田等主要产稻区,约于早稻开镰前半月,村民齐集,酬神祈丰,并申约禁偷盗谷物,称“保稻”。首事者按户轮挨,有公田租为费用,届时杀猪分胙,今废。黄岩市桔区,桔子开摘前,具福礼至桔林祭神,祈求丰产畅销,称“种桔福”;除夕给桔树挂“千张”,表示给压岁钱。 尝新 麦收、稻收时节,取新麦作新麦面,取新米作新米饭,分赠邻里,称“尝新”,有庆丰之意。庄稼先熟者先做,以先为荣。
二、渔业生产习俗
造船择吉,大多选涨潮时,讨财如潮涌吉利。钉船眼下水时,设祭,船眼内放银洋以示有亮光多财气。祭海时,火炮连天,以祈旺发。备酒席招亲友聚餐庆贺,向匠人、船老大敬酒。 每逢转汛后初次出海,备福礼至海神庙烧香求神,请回“老爷旗”插于船尾,作护船符。烧银汤(滚水内置银元)浇船眼,称“开船眼”,再淋船头,依次淋左右舷、帆、舵和橹,以为能去邪取正,大吉大利。然后于船左祭神,于船右祭溺海野鬼。出海作业,如遇漂尸,无论渔汛如何,必先送尸回港。除夕,于海滩岙口祭神,称“谢年”。再移祭三官庙、天妃宫。祭后,伙计、亲戚同享祭祀肴馔,以为可保来年出海顺利。此类习俗,今已渐除或从简。 小钓作业为台州独特的传统渔业生产方式。拥有钓船渔户称“头家”,以约请方式雇佣船伙。由头家请伙计吃“结绲酒”定约。以“一风”为周期,“一风”之内,头家不得辞退,伙计不得擅离。即使新婚、受官府传讯或服役,也得服从出海,谚称“官令不如讨海令”。分红办法,以正宗渔货所得净利为分红基金,头家先取半份红利,然后按船二份、绲线一份、前手及后手三手各一份、驾船一份、走台半份发红。船主一般任后手,又往往备有绲线,分红独多。其余副宗渔产,称“私脚”,按人头平分。船上食规,早餐务饱,中餐简便,晚餐丰盛,以适应繁重作业。
三、手工业生产习俗
木、石、铁、竹、泥水、裁缝、织造、箍桶、雕花、油漆、串棕、小铜匠等等工匠,学艺者经人引荐拜师,学徒三年。学艺期间无工钱,并须为师傅做家务。期满出师,备酒席礼品谢师。出师后一般尚随师做工,称“半作”,直至独立。今此俗尚存而师徒关系改善。黄岩翻簧习艺,因要求较高,雕刻之外,尚须学习书、画及古典诗文,故以五年为满师。 店铺学徒,大体相类,称“骑店”。 石匠风俗,上山开石前要请山神,往往为此杀猪,以猪头猪尾为祭。温岭县长屿石工,农历六月廿四祭雷公,以雷公不食烟火,是日石工也须冷食。石作工地,不许称未开成材的石头石尾为“石圾”,应称“梭”。不许妇女去矿洞,以为会触怒山神。温岭方言,“洗”“死”音近,因此石工在工地不洗锅碗,而用布揩。不许倒扣碗碟,以忌倒坍。洞内不许大声说话,以为地惊动山神,引起崩坍。今此俗大体已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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